关于开展焦作大学2021年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绩效采集工作的通知 质量发展处〔2021〕15号

作者: 时间:2021-11-29 点击数:

关于开展焦作大学2021年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绩效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2021年绩效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我校2020年承接的提质培优任务(附件2),请相关部门开始2021年提质培优绩效采集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采集部门

采集部门为承接提质培优任务的部门,包括宣传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质量发展处、对外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网信办、远程教育学院。各采集部门可根据承接的任务进行二次分配。

二、采集内容

1.绩效数据

承接任务(项目)的采集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登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登录地址:tizhipeiyou.36ve.com)填写任务(项目)绩效数据。登录的账号密码可由各部门采集负责人咨询质量发展处。

2.绩效报告

各采集部门总结2021年工作进展及成效,并撰写年度绩效报告。绩效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承接的项目名称,项目开展情况介绍。

2)完成的绩效指标。

3)经费投入情况(学校自筹、行业企业投入、举办方投入、地市县投入等)。

三、采集要求

各采集部门于2021128日前登录平台完成绩效数据填报并报送部门领导签字的绩效报告,电子版发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国斌

电话: 0391-2989291

邮箱:15216471@qq.com

 

 

质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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