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
为加快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确保全省教育事业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的通知》(教发规〔2013〕1054号)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点改革项目分为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委托项目一般是根据工作需要,围绕教育改革重大问题,由指定单位承担实施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根据项目指南,由学校进行申请,经专家评议后综合确定。教育厅将根据委托和评议情况,遴选部分项目给予资助。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申报改革项目应在项目指南(附件2)范围内进行选择,指南之外的项目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指南中所列条目均为该项改革的最大涵义,具体申报的改革项目可在范围内自主确定,要注重突出项目的改革属性而非课题属性。
2.申报项目须列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或工作计划,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创新性、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项目申报要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开展评价改革试点,统筹推动各项改革实施。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形成改革成果,完成标志一般为以学校名义出台的改革文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等,不能为理论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等。
4.学校可申报2项,如不具备条件,可少申报或不申报。
三、申报方法和时间
根据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我校申报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结合指南要求申报,主持人须为中层正职及以上。填写2022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表和汇总表,2022年1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表一式三份交到质量发展处412房间,电子版发邮箱:jzdxzlfzc@163.com。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开展的综合改革项目以试点实施的单体项目为主。
2.填报的项目须能够形成明确的改革成果。
3.预计成果形成时间最迟为2022年12月底前。
4.预期成果可为出台的相关文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改革经验、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等,完成标志一般为出台改革文件、印发实施方案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国斌
电话:2989291
质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