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确保学校2020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按进度完成,并为年终考核做好基础性工作,根据考核文件要求,每季度对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对第三季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形式和内容
(一)督查形式
督查形式为各部门自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检查,程序为各部门简要汇报、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表格。
(二)督查内容
1.《2020年部门(院部)工作目标(重点、特色、创新工作)一览表》中完成时间在9月30日前的工作项目。
2.逐项了解各部门的全年重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具体要求
(一)自查要求
1.各部门对9月30日前应完成的工作项目及全年工作目标进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将已完成工作目标的相关佐证材料建立完善的档案,分类进行存放待查(凡是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检查时没有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未完成)。
2.对全年的重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并写出进度说明。
(二)建档要求
为提高年终考核的效率,做好本年度绩效考核的准备工作。各部门对9月30日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按工作项目建档,提供已完成项目的佐证材料。年底完成的工作项目(含常规性工作目标),要注意资料的日常积累,完成后随时建档,为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时间要求
各部门将完成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30日上午下班前,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发展处413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国庆节后将对各部门第三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是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部门通报
请有通报事项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根据《2020年度焦作大学部门工作通报事项一览表》中所列的内容、周期,按时进行通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15日将对各部门第三季度工作通报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职能部门负责的考核项目,也要提前做好日常积累,为年底考核做好准备工作。
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是学校今年的重点工作,也是学校层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