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6 点击数:

各部门:

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我校将依据《焦作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与分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的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平台数据是教师个人(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有效业绩和部门绩效考核有效业绩的依据,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将学习确认表(附件3)于9月22日前报质量发展处。

二、具体采集要求

1.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上报的数据进行认真采集和严格审核。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任务分解表》(附件4)的时间和任务分配按时按质完成,积累相关佐证材料并结合填报数据撰写分析报告(要对负责的数据逐项分析,写明现状、与办学要求的差距、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

3.数据平台中已有2019年各部门已上报的数据采集人和审核人名单(附件5),由于干部调整,今年各部门采集和审核人员变动较大,要在9月18日下班前将有部门领导签字的任务分解表中审核人和数据采集人信息交质量发展处(具体变动情况请直接在附件中标注修改)。

4.各院部需指定一名数据采集平台的总联系人,负责本院部数据采集的整体工作,在9月18日下班前并报质量发展处(须报送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5.在任务分配表中涉及的各部门教师包括各个职能部门和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等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可以按照人事处安排的教工号登录系统进行本人基本信息、论文、获奖、进修等个人数据采集。7.2课程设置需教务处审核后,教师方可填报授课信息。

6.所有数据的采集时间段为20199月1日—20208月31日,特殊说明的除外。

三、登录方式

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从学校主页“公共信息-人才培养状态平台”页面校内登陆,登陆账号:教工号,密码:A123456

数据采集QQ群号:304641257 具体事宜可以在群内交流。所有附件都可在校园网或者QQ群内下载。

联系人:司国斌  都玉玲 0391-2989290

附件:

1.通知

2.焦作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与分析管理办法(试行)》(焦大政〔2020〕40号

3.确认表

4.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任务分解表

5.2019年各部门已上报的数据采集人和审核人名单


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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