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按照《焦作大学2020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焦大发[2020]29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今年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绩效考核,现将有关准备事项安排如下:
1.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两个考核小组于元旦后开始对职能部门的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目标以及教学院部的重点工作目标进行现场考核。
2.各部门请于12月30日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佐证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针对部门工作目标进行诊断与改进工作,并将部门工作目标诊改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1)于12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413室)。
3.凡申请创新贡献奖的部门,请认真填写《创新贡献奖申报表》、《创新贡献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1、2-2),将佐证材料汇集成册,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核后,于12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制作PPT,届时由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以备集中评审。
4.承担有考核任务的职能部门(人事处、党政办公室、国资处、财务处、保卫处、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后勤基建处、网信办图书馆、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对外合作处、科研处)请于12月30日下午5:00前将所承担考核任务的考核结果,填写附件3表格,在OA系统中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结果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稿发jzdxzlfzc@163.com。具体考核任务分工请严格按照焦大发[2020]29号文件执行。
请各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焦作大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