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部:
为确保学校2020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按进度完成,根据考核工作要求,每季度对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对2020年度上半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形式和依据
1.督查形式为各部门自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抽查并通报。
2.督查依据为《2020年部门(院部)工作目标(重点、特色、创新工作)一览表》中完成时间在6月30日前的工作项目。各部门已经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请到学校OA系统通报栏下载核对。
二、具体要求:
1.由于今年的整体工作目标推进受到疫情的影响,时间紧、任务重。为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请各部门再次对重点工作目标进行逐条分解,责任到人。
2.各部门对6月30日前应完成的工作项目进行自查,逐条汇总后将完成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8日上午下班前,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考核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质量发展处413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将对各部门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为加强对重点工作项目的推进,学校要求今年在教务处、网信办、后勤基建处承担的学校重点项目试点推行“一页纸项目管理”,也鼓励其他部门在重点和大项工作中积极推行。质量发展处将于7月6日上午9:30在行政楼201举办“一页纸项目管理”应用培训会。培训对象是三个试点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欢迎其他部门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培训。会后,请教务处、网信办、后勤基建处于7月10日前上报本部门承担的学校重点教学、信息化和后勤基建项目的“一页纸项目管理”一览表
四、《2020年度焦作大学部门工作通报事项一览表》已经在质量发展处网站和OA系统中发放。请有通报事项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根据工作通报一览表中所列的内容、周期,按时进行通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将对各部门上半年工作通报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1.请各部门认真学习考核办法附件2《焦作大学工作通报制度》,严格按照通报制度开展工作。
2.通报内容要求包含四部分(根据通报内容可增删):基本情况、上次通报问题反馈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有整改要求的要在提出要求时间的下一周周五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质量发展处。
3.发布场所和备案:学校OA系统通报栏目发布,纸质稿经分管校领导签字,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经研究对于通报周期解释如下:
随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通报;
每月:要求下月10日前完成;
每季度:要求季度过后一个月15日前完成;
每学期:学期结束一周内完成;
半年:7月15日前和元月15日前完成;
具体月份:当月最后一天前完成。
特此通知。
焦作大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