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优质学校”创建工作,我校印发了《焦作大学“优质学校”创建工作方案》(焦大政﹝2019﹞98号)。《方案》中以项目为载体,通过实施7大工程、15个重点项目,力争通过三年的建设,形成可量化、成效显著的建设成果,同时也明确了各项目的建设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为了切实推进“优质学校”创建工作,强化责任、科学实施、提高绩效、方便考核,现要求各部门按照《方案》内容(《方案》电子版见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对“优质学校”创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并完善工作任务分解表(表格模板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建设内涵
承担任务的各部门,尤其是牵头部门,要再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方案》内容,深刻理解所承担任务的建设内涵,要和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沟通,统一思想,明确建设内涵。结合学校实际,讨论制定各项目主要工作措施、预期目标、完成时间、年度预算,确保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可行。
二、任务分解要明确工作措施、预期目标、完成时间、年度预算、责任人
各项目(任务)在进行任务分解时,工作措施要具体、清晰、明确,不能模棱两可;预期目标要尽可能量化、可衡量,避免虚化的语言描述;完成时间要具体到日;项目年度预算要有依据,可实施;责任人要明确到具体的工作人员。在任务分解时,牵头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积极与项目有关的职能处室和院部领导进行沟通,充分交流意见,达成共识,便于高效推进。
三、认真组织项目(任务)论证工作
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部门,都要认真组织项目(任务)论证工作,尤其是同时涉及多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的全校性项目(任务),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中第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要组织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各项目(任务)的科学、规范、以及预算的可实施性。各项目(任务)进行论证后的项目预算,将作为2020年学校的重点工作列入学校预算,按项目进行管理。各部门在开展项目论证时,可邀请主管校领导参与,学校质量管理和发展规划处也可参与部分项目的论证工作。上报任务分解表时,要将各项目论证报告一并上报。
四、时间要求
各牵头部门负责,将论证好的任务分解表于2019年12月1日前经牵头部门领导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质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南校区行政楼413室),电子稿发邮箱:jzdxzlfzc@163.com。
联系人:乔鑫,电话:2989290
五、做好过程资料留存工作
各部门要做好创建资料的留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认真整理保存文字、影音等资料,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创建工作有据可查。
“优质学校”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是做好创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务实的作风、创新和担当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
1、《焦作大学“优质学校”创建工作方案》
2、焦作大学“优质学校”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质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