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能部门制定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和
任务分解的通知
质量发展处〔2021〕2号
各职能部门:
学校已研究确定了《焦作大学2021年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任务(职能部门)制定方案和程序》(附件1),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的部门目标制定工作将按照程序分步分阶段完成,即“质量发展处分解高职‘双高工程’任务--职能部门制定重点工作目标并分解--质量发展处汇总下发—各部门(含院部)制定--审核确定并评分”。
目前,质量发展处已将学校2020年和2021年高职“双高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附件9),请各职能部门根据《焦作大学2021年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任务(职能部门)制定方案和程序》(附件1)中“二、制定任务程序”第2步的要求,填写《2021年职能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一览表》(附件2)和《2021年职能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到院部(其他部门)一览表》(附件3)。
此阶段教学院部要认真学习,理清思路,根据要求,谋划工作。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精心谋划部门工作
各部门认真学习附件1制定依据中的相关文件和今年工作目标制定的程序及具体要求,全面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尤其是高职“双高工程”、提质培优学校承担的工作任务,教育部、教育厅今年工作要点等),结合学校“五化”建设、“四校联创”、高职“双高工程”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部门工作实际,精心谋划本部门2021年的重点工作目标,并认真将本部门承担的需教学院部或其他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二、编制并报送以下材料
1.《2021年XXX部门(院部)重点工作目标一览表》(附件2)
职能部门根据学校2020年和2021年高职“双高工程”任务分解表(附件9),结合“五化”建设、“四校联创”、2021年2月27日学校党委会上领导讲话具体要求及部门工作实际,填写《2021年职能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一览表》,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质量发展处。
2.《2021年职能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到院部(其他部门)一览表》(附件3)
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将需要院部和其他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分解,填写《2021年职能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到院部(其他部门)一览表》,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质量发展处。
在进行任务分解时,只需要分解诸如高职“双高工程”中的定量任务或需全校各部门配合才能完成的任务等,常规性的工作任务不需分解。
三、具体要求
1.2021年绩效考核办法将根据职能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情况以及各部门工作目标的内容、数量和完成质量(级别),增加权重分值。学校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对部门目标制定的内容、数量和质量进行审核评议。
2.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任务不重复放置。
3.高职“双高工程”建设计划已分解至附件9中的任务,不能删减。
4.预期成效要明确、量化、可测量。
5.时间分配要科学合理,不能将所有工作的完成时间定在年底,尤其是今年6月30日面临高职“双高工程”的年度建设评价,任务分配的时间合理性也是目标审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
6.提质培优我校承担的工作项目,各部门要掌握好进度。2021年起,教育部、省教育厅将在每年年底对平台申报情况采集一次执行绩效,不达预期的任务将进行淘汰,各职能部门和承担部门要高度重视。
四、时间要求
请各职能部门2021年3月10日前将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的纸质版送到行政楼412房间,电子稿发送至jzdxzlfzc@163.com。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审核本部门确定的工作项目,是否履行了部门职责,是否完全承担了 “五化”建设、“四校联创”、高职“双高工程”和学校的大项工作任务,是否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了院部和其他部门,使各项任务上下衔接,便于管理,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司国斌
办公室电话:2989291手机:13903897620。
特此通知。
质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
2020年3月3日
附件1:焦作大学2021年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任务(职能部门)制定方案和程序
附件2:2021年XXX部门(院部)重点工作目标一览表
附件3:2021年职能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到院部(其他部门)一览表
附件4:焦作大学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5:2021年焦作大学党政工作要点
附件6:焦作大学高职“双高工程”建设方案
附件7:焦作大学高职“双高工程”2020年建设计划
附件8:提质培优焦作大学承接项目一览表
附件9:2021年高职“双高工程”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