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2021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2-16 点击数:


根据《焦作大学2021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要求,2021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集中考核工作221日开始、28日结束,215日—18为各部门准备、各职能部门自行完成所负责考核任务的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机构

根据考核办法要求,考核工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分职能部门考核小组和教学院部考核小组。

(一)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秦海金

副组长:林五星  李文静  张继文  屈菊平  李向东

 员:林邓伟  李存红  霍霄艳  张永强  毋彩虹

李晓珍      王四海  赵文平  赵春青  

   武学东  张玉霞      邢树强

张睿彬  于亚征      李整建  苏永祥

   李世伟  张建国  卢国红    

王友军  徐莉萍  丰树谦  席连杰  岳军平  司国斌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事宜,李向东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1.职能部门考核小组

   长:秦海金

  长:林五星

     员:屈菊平、范  涛、李世伟、苏永祥、徐  曼徐莉萍、丰树谦、司国斌

工作人员:郭永利、乔  

监督人员:1

主要职责:负责职能部门的现场考核、评审工作党政办公室考核时林五星回避、纪委考核时屈菊平回避

2.教学院部考核小组

     长:秦海金

长:李向东

     员:李文静、张继文、林邓伟、毋彩虹、赵文平武学东、李  淼、岳军平

工作人员:都玉玲、王晓丽

监督人员:1

主要职责:负责院部的现场考核、评审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分工

(一)职能部门考核内容

1.共性目标20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2.重点工作目标50分,对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分别进行考核。

1)重点工作目标完成率30分,由职能部门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2)重点工作目标完成质量20分,为充分体现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质量以及对学校建设的贡献程度,考核采取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汇报、领导小组中的所有教学院部负责人集中评审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

3.常规工作目标30分,对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分别进行考核。

1)常规工作目标完成率20分,由职能部门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2)常规工作目标完成质量10分,为充分体现各部门常规工作完成质量以及对学校建设的贡献程度,考核采取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汇报、领导小组中的所有教学院部负责人集中评审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

(二)教学院部考核内容

1.共性目标20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2.常规工作目标20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3.人才培养目标20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4.重点工作目标40分,对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分别进行考核。

1)重点工作目标完成率30分,教学院部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2)重点工作目标完成质量10分,为充分体现各院部重点工作完成质量以及对学校建设的贡献程度,考核采取院部负责人集中汇报、领导小组中的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评审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

(三)加分项评审认定

加分项由各部门申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初审(部门负责人签字),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审认定。(加分项加分细则见附件3

(四)创新贡献单项奖考核内容

创新贡献单项奖由各部门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与工作目标完成质量汇报评审同时进行(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与方式

(一)归档佐证材料

各部门请于218日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佐证材料的整理归档,归档材料要简单明了,能够佐证工作项目完成,尽量采用汇总形式,避免不必要的繁琐、浪费。

(二)提交诊改报告

各部门须针对本部门工作目标进行诊断与改进工作,并将部门工作目标诊改报告于21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413室),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电子版发至邮箱:jzdxzlf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