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大学2021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要求,2021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集中考核工作拟于2月21日开始、28日结束,2月15日—18日为各部门准备、各职能部门自行完成所负责考核任务的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机构
根据考核办法要求,考核工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分职能部门考核小组和教学院部考核小组。
(一)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海金
副组长:林五星 李文静 张继文 屈菊平 李向东
成 员:林邓伟 李存红 霍霄艳 张永强 毋彩虹
李晓珍 李 淼 王四海 赵文平 赵春青
李 辉 武学东 张玉霞 杨 忻 邢树强
张睿彬 于亚征 张 宏 李整建 苏永祥
徐 曼 李世伟 张建国 卢国红 范 涛
王友军 徐莉萍 丰树谦 席连杰 岳军平 司国斌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事宜,李向东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1.职能部门考核小组
组 长:秦海金
副 组 长:林五星
成 员:屈菊平、范 涛、李世伟、苏永祥、徐 曼徐莉萍、丰树谦、司国斌
工作人员:郭永利、乔 鑫
监督人员:1人
主要职责:负责职能部门的现场考核、评审工作,党政办公室考核时林五星回避、纪委考核时屈菊平回避。
2.教学院部考核小组
组 长:秦海金
副 组 长:李向东
成 员:李文静、张继文、林邓伟、毋彩虹、赵文平武学东、李 淼、岳军平
工作人员:都玉玲、王晓丽
监督人员:1人
主要职责:负责院部的现场考核、评审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分工
(一)职能部门考核内容
1.共性目标20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2.重点工作目标50分,对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分别进行考核。
(1)重点工作目标完成率30分,由职能部门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2)重点工作目标完成质量20分,为充分体现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质量以及对学校建设的贡献程度,考核采取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汇报、领导小组中的所有教学院部负责人集中评审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
3.常规工作目标30分,对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分别进行考核。
(1)常规工作目标完成率20分,由职能部门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2)常规工作目标完成质量10分,为充分体现各部门常规工作完成质量以及对学校建设的贡献程度,考核采取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汇报、领导小组中的所有教学院部负责人集中评审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
(二)教学院部考核内容
1.共性目标20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2.常规工作目标20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3.人才培养目标20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4.重点工作目标40分,对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分别进行考核。
(1)重点工作目标完成率30分,由教学院部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2)重点工作目标完成质量10分,为充分体现各院部重点工作完成质量以及对学校建设的贡献程度,考核采取院部负责人集中汇报、领导小组中的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评审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
(三)加分项评审认定
加分项由各部门申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初审(部门负责人签字),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审认定。(加分项加分细则见附件3)
(四)创新贡献单项奖考核内容
创新贡献单项奖由各部门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与工作目标完成质量汇报评审同时进行。(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与方式
(一)归档佐证材料
各部门请于2月18日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佐证材料的整理归档,归档材料要简单明了,能够佐证工作项目完成,尽量采用汇总形式,避免不必要的繁琐、浪费。
(二)提交诊改报告
各部门须针对本部门工作目标进行诊断与改进工作,并将部门工作目标诊改报告于2月1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413室),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电子版发至邮箱:jzdxzlf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