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30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2016年10月11日通过)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4号,2018年5月15日),全面系统地掌握学校各类数据,如实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为学校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真实数据资料,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基本原则

(一)责任到人原则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本次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数据管理负责人具体把关,数据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本次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准确,按要求准时提交。

(二)数据真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数据统计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数据统计任务分工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涉及的内容,质量发展处做好指标说明,并将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见附件2,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如实在数据统计专用笔记本电脑上完成数据录入、汇总、校验质量发展处完成报表生成与上报工作。

(二)指标、填表说明

本次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为20199月1日至2020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209月1日。

各部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对于较上一年度上下浮动超过10%的数据,需进行解释说明。

、工作进度安排

各部门确定的填报人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填报数据,按时间节点(附件5)到质量发展处填报。

(二)10月20日前,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内容完成数据采集导出打印,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质量发展处

(二)10月27日前,质量发展处进行系统数据审查及校验打印报表,上报校领导审阅核准。

(三)114日质量发展处将统计报表报省教育厅,完成学校的数据填报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数据管理工作人员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同时,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表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

(二)实行“谁填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数据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对学校影响较大时实施追责。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采集的原始数据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签字盖章后报质量发展处

采集周期相同的数据要求与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保持一致。

有关数据统计的具体问题,请咨询质量发展处

人:司国斌  都玉玲

联系方式:2989290

附件:1.通知

2.焦作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3.焦作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审核表

4.焦作大学2019年高基报表

5.焦作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时间节点

6.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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