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2016年10月11日通过)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4号,2018年5月15日),全面系统地掌握学校各类数据,如实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为学校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真实数据资料,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责任到人原则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本次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数据管理负责人具体把关,数据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本次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准确,按要求准时提交。
(二)数据真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数据统计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数据统计任务分工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涉及的内容,质量发展处做好指标说明,并将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见附件2),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如实在数据统计专用笔记本电脑上完成数据录入、汇总、校验,质量发展处完成报表生成与上报工作。
(二)指标、填表说明
本次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20年9月1日。
各部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对于较上一年度上下浮动超过10%的数据,需进行解释说明。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各部门确定的填报人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填报数据,按时间节点(附件5)到质量发展处填报。
(二)10月20日前,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内容完成数据采集导出打印,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质量发展处。
(二)10月27日前,质量发展处进行系统数据审查及校验,打印报表,上报校领导审阅核准。
(三)11月4日,质量发展处将统计报表报省教育厅,完成学校的数据填报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数据管理工作人员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同时,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表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
(二)实行“谁填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数据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对学校影响较大时实施追责。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采集的原始数据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签字盖章后报质量发展处。
(三)采集周期相同的数据要求与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保持一致。
有关数据统计的具体问题,请咨询质量发展处。
联 系 人:司国斌 都玉玲
联系方式:2989290
附件:1.通知
2.焦作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3.焦作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审核表
4.焦作大学2019年高基报表
5.焦作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时间节点
6.基本指标